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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0

    捉急,顶锅盖内八字跑走……

    ☆、Chapter 14

    第十三章

    李牧两天没回家,李妈居然一反常态没有打电话到处找。第三天早上李牧拿钥匙开了自家的门,李妈正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中央七套的动物世界正在讲母蜘蛛为了后代把雄蜘蛛吃了,场面无比血腥恐怖。李妈倒是看得一本正经,正襟危坐,显然是一副守株待兔的模样。

    “妈,没事儿看这个干嘛,怪吓人的。”李牧走过去坐他妈身边儿,一手轻轻搭上她肩膀,小心翼翼察言观色。

    “还知道回来呢?”李妈翻了个白眼,肩膀一抬把李牧的手摔下去。

    “谁说的这些天都在家供我差遣?谁说让我安心幸福地结婚?我一碗凉瓜汤煲了三天,喂给下水道也不喂你!”李妈的语气简直亲者痛仇者快,一双眼睛盯着李牧的脸,分分秒秒要把人看透。

    “接下来我决不再出门!”李牧赌咒发誓,一双手臂搂着他妈的腰,几乎像小时候一样缠在他身上。

    “我可管不了你。”李妈撇嘴,乎的一下站起来,跑去厨房端汤,黑乎乎一碗粘稠的汤,发着粘腻而浓郁的香气,隐隐还有那么一点儿血腥味儿。

    “厄……美女mama,这是什么汤?”李牧被这一碗黑乎乎的东西吓了一跳,却偏偏碍于自己刚刚出门野了两天不归家犯大错,不敢明显抵抗。

    “当然是好东西,凉瓜都喂了马桶,你只能喝这个。”李妈一瞪眼,李牧瞬间将碗沿抵在嘴唇上。

    这东西简直冒着腥气,腥香馥郁而浓腻,李牧捏着鼻子一口气灌下去,把碗放下的时候简直觉着自己重生了一回。

    “小兔崽子不识好歹!”李妈看他表情那么难过,修剪整齐的手指戳着他的额头,嘴里不停嘀咕:“我花大价钱弄来的鹿胎,要不是为了你,我才不沾这东西。”

    李牧听了她的话霎时间愣住,胃里喉咙里咕嘟咕嘟冒泡翻涌,马上就要吐出来。

    “不准吐!你敢吐就给我再吃下去!”

    “不是,妈你给我吃这东西干什么啊,怪恶心的。”李牧抿了抿嘴角把那股子反胃的劲头压下去。

    从小到大李妈不知道拿过多少奇怪的东西挑战过李牧的神经,今天这碗汤,起码比之前那碗蜘蛛水要好得多。

    “反正是好东西,妈又不会害你。”

    这时候电视里母蜘蛛已经把雄蜘蛛喀吧喀吧吃剩一只头,李牧摸摸肚子,一股暖流进去,连带着四肢百骸都说不出的暖。

    当天下午李妈预约了去试婚纱,李牧当然作陪。她不爱白色偏偏最爱中国传统的大红色,选来选去都是样式板正中庸自然的中式旗袍。

    李牧坐在一旁看她试了妆出来,暗红色的裙尾摇曳生姿,斜鬓里歪歪插着一支凤钗,样子慵懒而典雅,被店里饶有特色的暧昧灯光一烘托,简直像画里走出来的古典美人。

    李牧想,若非再嫁,恐怕他一辈子也看不到李妈这般漂亮的模样。果然女人结婚等于第二次生命,她连精气神都能改变,一双眼睛斜斜地看过来,连李牧都看的呆住。

    幸好自己在法国毫无缘由邪乎乎的一场蜕变,否则现在看来,简直不像是她的儿子。母凭子贵或者子凭母贵这种东西早就过时,他们一家两口平平凡凡,如今都择了未来努力经营,才是真正好命。

    “妈,美死了!我都不舍得把你嫁人了,简直是天仙下凡,娶了你的男人都是占便宜。”

    李牧语气夸张却感情真挚,一番话说得李妈笑容满面,流苏耳环摇曳轻响,她笑起来居然还带几分艳冶。

    “戚,小孩子油嘴滑舌,再夸张点送你妈上天堂啦!”李妈走过来拍了李牧后脑勺一下,打的很轻,眼里全是笑意。

    “本来就是嘛,明星港姐往你身边一站都要被比下去,到时候我要躲远一点,免得被人说没遗传到你的好基因。”

    “胡说八道!”

    下午试完妆又跑去柳街吃粉丝,仔翅吃不到粉丝也是一样。

    凤记招牌百年老店,以前家里条件不好的时候这家店简直是李牧的最爱。味道好料又足,关键是百年招牌价钱合理,李牧母子俩吃他们家的东西吃到和胖老板娘相熟,粉丝多加一勺辣酱,车仔面还会多加半只猪蹄。

    小店里头人声鼎沸,桌椅板凳油乎乎蒙着一层油污。李牧和胖老板娘叫了两碗粉丝,胖老板娘看他们很久没来,又听说了李妈即将结婚,特地送了咖喱鱼蛋和鸡蛋仔,真心实意为他们高兴。

    “mama。”李牧搅着碗里的东西,低着头似乎有话要说。

    “嗯,说吧。”李妈也不抬头看他,继续低头吃东西。

    “我找了个男朋友。”李牧斟酌着自己的话,努力端正态度:“嗯,他……他年纪有点儿大,不过很有钱。”

    “还有呢?”李妈依旧没抬头,碗里的粉丝吃了一半。

    李牧看着自己母亲,紧张的食难下咽:“还有就是,我和他女儿是好朋友,我们是通过她认识的。”

    李妈这才抬头看他,一双眼睛微微眯起来,似乎第一次认识自己这个儿子。半晌,就在李牧即将出口道歉的时候,终于又低下头去继续吃东西。

    李牧呼出口气,虽然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道歉,只是当着他妈这种毫无顾忌的打量,总让他有一种无法遁形的错觉。

    “那你喜欢他吗?喜欢他,还是他的钱?”李妈突然说。

    “嗯。”李牧点头,他认为自己是喜欢温如雪的,喜欢而已,不深不浅不咸不淡,维持这种关系刚刚好,进一步则太深,退一步则太浅。

    “那就行了。”李妈耸耸肩,用下巴指了指李牧面前的碗:“快点吃东西,晚上我们去看电影,如果饿了还可以去吃夜宵。”

    “你不觉的……”

    “觉的什么?”李牧一句话没说完就被李妈打断:“那个小姑娘?她可以左右他爸爸的想法么?”

    李牧摇摇头,实际上是不确定。

    “那么我要嫁给一个比我小十多岁的土大款你会阻止吗?”

    李牧又摇摇头,这回是很确定,他不会。可是温薇雅为什么宁愿临时从法国赶回来捣乱他爸爸的订婚宴?因为确实认为温如雪和那个女人不合适,还是……温家,太有钱?

    李妈笑了笑道:“那你在彷徨什么?她不会不原谅你的,你是个男孩子。”

    李牧霎时间愣住,是啊,他只能做温如雪的情人,他们不可能结婚。他们之间的关系只靠一点点情绪和感觉来维系,太多东西,温如雪想给就给,不想给的时候哪怕翻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