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她只是想给全天下的小狗一个家罢了(剧情呜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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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骞从来没有被人叫做“朋友”。 他被叫过“疯狗”、“怪物”、“没人要的野种”、“杂碎”、“脏东西”、“毛孩子”、“小狼崽子”、“野孩”……后来被叫过“鬼阎王”、“活罗刹”、“杀人不眨眼的魔头”、“茹毛饮血的怪物”、“克死身边人的不祥之人”…… 摸了摸手背,他感觉心里像是过了电一样,他这样的人,也能拥有朋友吗? 勒抜(ba的读音)国是一个边陲小国,土地贫瘠,气候恶劣,民风彪悍,经常靠抢夺其他国家的资源过活。 在勒抜国的边缘,坐落着一个偏僻而愚昧的小村落。 人们常常在黄昏时刻,目睹一个用四肢走路的“像人的怪物”,尾随着三只大狼在夜色中游荡。那是一种无法解释的现象,使这个小村落蒙上了恐惧的阴影。 每当夜幕降临,村子的居民们便会提心吊胆,因为那三只大狼,如同狡猾的恶魔,总在黑暗中等待猎物,而那个神秘的生物就像它们的影子,如影随形。那是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场景,让人不禁想起古老的传说和那些令人不安的夜晚。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开始对这种神秘生物产生了兴趣。他们决定追踪这三只大狼,看看能否揭开这个谜团。 于是,一支由勇敢的村民组成的队伍踏上了追踪之路。他们手持火把,小心翼翼地穿过森林,生怕惊动了那神秘的生物。 终于,他们找到了狼窝。当他们打开狼窝的门时,一阵寒意袭来。他们发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场景:一个用四肢走路的“像人的怪物”躺在狼窝的角落里,一动不动。村民们惊恐万分,他们从未见过这样的生物。他们小心翼翼地靠近它,发现满身脏污,浑身是伤,呼吸虚弱的赤裸的小男孩,他瘦得已经没有人形了,就像骨架挂着一层血淋淋的皮。 狼孩刚被发现时,他的生活习性就像一只孤独的狼,与世隔绝,与自然为伍。他的四肢行走,仿佛在模仿着森林中的狼群,白天他沉睡在森林的深处,夜晚则悄然出动,在月色下游荡。他的眼中闪烁着警惕和好奇,对于火光、亮光有着深深的恐惧,仿佛那是一切未知和危险的象征。 他的生活习性和生活方式与狼非常相似。他移动的时候腿部呈半弯曲状,显然与他经常与狼一起奔跑,一起寻找食物有关;他有着非常坚硬而锋利的牙齿,如果被他咬到可能非常危险;他的手指甲和脚趾甲长得非常像狼爪。 他的世界里只有饥饿和食物,吃饱了就满足地睡去,那是他唯一的安慰和慰藉。他不吃素食,却嗜rou如命,他的牙齿犀利而强壮,撕开rou块如同破壳的鹰。他不曾学会说话,只会用最原始的方式表达自己的需求,每到午夜后,他就会像狼一样引颈长嚎,那声音在寂静的森林中回荡,充满了孤独和渴望。 然而,这个小男孩并没有像村里人猜测的那样,早早死去。 他在村里一位好心人的收养下,开始了艰难的学习之旅。 这位好心人是一名寡妇,名叫闵苼渊,丈夫早年死于疾病,她被村里流言蜚语困扰,一直郁郁寡欢,不敢再嫁。 看到这个可怜的小男孩,她想到了她流产掉的孩子,也是这样小,这样悲惨,于是她收养了狼孩。并给他起名“闵骞”。 七年的教育,如同漫长而痛苦的挣扎,他逐渐掌握了几个词语,学会了简单的话语,开始尝试理解并适应当地人的生活习性。 他开始模仿人类的行为,尝试用笨拙的方法去触摸和感知世界,用语言去交流和理解他人。 他像一个新生的婴儿,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好奇和探索的欲望。他学习站立,学习用双手去拿东西,学习用语言表达自己的需求。他的进步虽然缓慢,但每一个小小的进步都让闵苼渊感到欣喜。 他不再是那只狼孩,他成为了人类的孩子,开始了一段新的生活旅程。 他天生神力,帮闵苼渊干了不少家务,两个人相依为命,也渐渐明白了人类的亲情。 虽然村子里的小孩总是拿石子烂菜臭鸡蛋砸他,虽然村里大人从来不和他说话,他也不在乎,他本来就不喜欢说话。 灾难总是突然降临的。 勒抜大旱,人多流亡,因饥成疫,人人相食,人间炼狱也平等地降临在这个本就不堪一击的小村里。 小孩和落单的女人是最容易被盯上的“食物”。 闵苼渊知道闵骞本领很大,在这样吃人的世道,她只会是孩子的累赘,她把自己的血和rou偷偷割下来,想喂给孩子。 闵骞大怒,两个人陷入了冷战。 虽然如此,闵骞舍不得母亲挨饿,他趁着夜色,前往生活过的深山里面寻找食物,想和母亲证明,就像以前她能缺衣少食养活他一样,他也能靠自己养活她。 当他带着干瘪瘦小的一条蛇回来的时候,他的“母亲”已经被村人分食了。 闵骞眼前一片鲜红,他灵敏的鼻子闻到了那令人作呕的“rou香气”在一些人四周经久不散,那些人喜滋滋舔着油汪汪的嘴,还说:“男人的rou酸酸老老的,还是女人的rou嫩甜美,好吃。” 闵骞完全失控了,他直接用自己的利爪和牙齿,咬死了所有吃过母亲的人,扯碎了恶心的男人的肚子。 可是母亲再也回不来了。 他再一次没有家了,也没有家人了。 看着一地尸体,闵骞知道他在村子里面肯定待不下去了,连夜逃跑。 他一路摸爬滚打,受尽折磨,灾年多战乱,机缘巧合下得知参军可以包吃住以后,十岁的闵骞就懵懵懂懂参军了。 他天生就是习武的料,悍不畏死,谁给饭就给谁卖命,逐渐在军中崭露头角。军营里面的战士也都有意在保护这个小男孩,教给他活命的本事。 后来,认识的人一个个死去,他反倒是成为了赫赫有名的闵将军。 自古名将如美人,不许人间见白头。 他帮助勒抜国南征北战,立下无数战功,但是也招来了皇帝的猜忌。 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酣睡。 最后必将是鸟尽弓藏,兔死狗烹。 本来是死局,但是这里是修仙世界。 飞舟给了闵骞一线生机。 勒抜国皇帝知道和闵骞硬碰硬没有好下场,闵家军也不是吃素的,还不如把他送往修仙界,来个眼不见心不烦。 于是身无分文的闵骞就只带着通体乌黑的六尺长剑——吞光,只身一人上了飞舟,来到了更为凶险的修仙世界。 扪心自问,你在打游戏的时候,会给刚刚组队,认识不久的队友磕一大半钱吗?正常人都不会这样。 没人像黄锦夺这么颠,这么疯,这么潇洒。 即使童尧和倪焕之都有不少存款,他们也不会直接这样一大半极品灵石往闵骞身边撒,这可是极品灵石啊!太败家了啊! 黄锦夺以为他吸得很少,其实比起一般人已经算是多了。闵骞明白,如果没有黄锦夺洒下的这一把极品灵石,他可能没办法入道。 这个世界很残酷,陌生人之间,从来没有无缘无故的好,他一直都知道。哪怕是效忠多年的皇帝,也多次派人刺杀过他。 一直缺爱的“小可怜”,只能立下誓言,拿自己,回报“恩人”。 为什么闵骞对黄锦夺的“牵手”触动这么大,甚至贯穿胸口的伤都没能让他的剑抖一下,反而这次浑身上下都是激动,热流激荡,在战栗,在轻颤,在贪恋? 曾经有一个很著名的阴间实验,名叫“恒河猴实验”,研究者将刚出生不久的小猴子与母猴隔离,并在小猴子面前摆出两个模型母猴。 一个是能提供奶水的简易铁丝母猴,另一个是毛茸茸的布偶母猴,看它会更喜欢哪位“母亲”。 实验一开始,小猴子想都不想,就冲到铁丝模型前畅快痛饮,可喝完奶后,正如研究者预想的那样,小猴子更愿意依偎在,那位什么都无法给它的布偶母猴身边。 因为绒毛柔软温暖的触感,满足了小猴子触摸需求。 我们人类也是同理。 皮肤作为最大的感受器官,我们从婴儿时期,就能通过拥抱和触摸,感受到与人皮肤接触带来的好处,它能帮助害羞的人在社交时克服羞涩感,也能让普通人舒缓压力、心情开朗、有归属感。 闵骞在没有安全感的狼窝里长大,闵苼渊也因为他并不是自己的孩子,有意避免肢体接触,他从来没有和人牵过手,也没有和人拥抱过,战场上他见到最多的就是各式各样的死去的尸体。这些年的经历会让他下意识防备身边人,缺少对人的信任,渴望被爱却又害怕被爱。 有人奇怪,一个牵手的力量到底有多大呢? 闵骞,这个孤独的灵魂,在这个黑暗血腥的世界中游走,无人关注他的需要,更别说主动与他进行情感、身体的联结。 他就像一颗被遗忘的“天生将星”,独自闪烁在黑暗的夜空,蒙尘多年,无人触碰。 他渴望被关注,被理解,被爱。他渴望那种肌肤相亲的温暖,那种心与心相连的共鸣。然而,这个世界却将他拒之门外,无人愿意向他伸出援手,给他一份温暖的关怀。 他的身体被禁锢在孤独的牢笼中,无法得到一丝丝的触碰和联结。他的皮肤触觉功能在寂寞中渐渐退化,那种源自皮肤的感触,那种源自身体的渴望,都被深深地埋藏在他的心底。 他的缺失不仅在物质方面,他更需要的是情感上的共鸣,是心灵的交流。他需要的不仅仅是身体的欢愉,他更需要的是精神的寄托。然而,这个世界却将他推向了孤独的深渊。 从小,他渴望与人建立联系,渴望被人理解,被人接纳。然而,这个世界却将他孤立起来,让他无法融入人群。他的神经系统无法得到应有的发展,他的心灵无法得到应有的慰藉。 然而,闵骞并没有放弃。他坚信,总有一天,他会找到那个愿意接受他的人,那个愿意与他共度风雨的人。他会等待,等待那个人的出现,等待那个能给他带来温暖和关怀的人。 在这个尔虞我诈的世界中,闵骞依然坚守着自己的信念,坚守着自己的孤独。他知道,只有自己才能给自己带来真正的安慰和满足。他会继续前行,无论前方的道路多么艰难,他都会勇往直前,勇敢面对。 黄锦夺不但给予了他灵石的帮助,更是用一个简简单单的牵手,一个“朋友”,就驯服了这条无家可归的狼。 她,应该就是他闵骞一辈子要追随效忠的人了。 黄锦夺善于给每一个小狗一个温暖的家,每一个人都值得被关注,每一个人都值得拥有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