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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6

    虽然也射中了,但只射到狼的大腿处。那头狼也发现了他。猛的发出一声狼啸,然后朝他冲了过来。

孟清拔出腰间的匕首,也迎了上去。

那头狼凶猛的扑了过来,孟清灵活的往旁边一躲,然后身子一转匕首便划在狼的身上。那匕首很锋利,说是神兵利器也不为过了。

那头狼很快就倒下了,孟清压制住狼,用匕首在狼的脖子上划了一刀,血很快便从那里流了出来。

很快,那狼便失去了生息。孟清扛起那头狼,飞快的下山了。毕竟,那声狼吼,很可能会引来群狼。

幸运的是,出山的那一刻,还是没遇到狼,其他的动物倒是看到过几次,但孟清怕那狼追上来,便没动手。

他想着,什么时候在这里设下陷阱,那岂不是有很多猎物?毕竟,他可是要养家的人。

孟清扛着一头儿狼,快到中午的时候才走到家。

郑轩准备出门倒水,刚到门口,便看到,站在院门口的孟清,还有他扛着的那头狼。

郑轩脸色大变,快步赶了过去,急切道“孟大哥,你碰到狼了?有没有受伤”。

孟清笑着摇摇头,“怎么会,一头狼哪里能奈何得了我,就是来三头我也不怕”。

郑轩仔细的瞧着见,见真没受伤,顿时松了一口气。

这时他才意识到,原来进山是很危险的一件事,想到他小小年纪便在生死线上挣扎,顿时心里一揪,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充斥着他的心间。

“以后,别总去山里了,太危险”!

孟清将狼扔在院子里,浑不在意道“有什么危险的,那山我可熟了,出不了事的”。

郑轩见他这样,也不好说什么,心里只盼望自己快快长大,也能去做工挣钱,减轻他的压力。

孟清将狼放下后,便走进屋子,站在门口,孟清揉揉眼,顿时没敢认这是自己的房子。东西虽然没变,但经过他这一调整,屋子立刻就清爽干净很多。

不过,也显得愈发的空旷了。

孟清想了想,这房子还是太简陋了,连个厨房都没有。明年天春的时候,他就可以着手准备请人建房了。到时候,他一定建一栋大房子。

不过,现在,孟清看了一眼在地上的那头狼。还有房顶上吊着的几张皮子。将这些买了后,他们大概才能过上一段好日子。

“这都是你收拾的?”

郑轩点点头,有些忐忑又有些期望的看着他。孟清好笑的揉揉他的脑袋,“干得漂亮”。

郑轩道“对了,你还没吃饭吧,春花婶子送来些馒头,现在还有几个,昨晚那些红薯我也给煮了,应该够吃了。”

孟清看了一眼黄黄的馒头,顿时没胃口了。

“我不喜欢吃这个”然后便拿出锅里的红薯开始吃了起来。

郑轩有些不知所措,孟清解释道“我是真的不喜欢吃,这馒头味道不好,你先将就着吃一点,你要是也不喜欢,那就吃红薯,我们下午就去镇上。”

郑轩拿起馒头道“我很喜欢,你吃红薯吧!”

于是,郑轩便解决掉了馒头,而孟清便解决掉了红薯。

两人吃完后,孟清休息了一会儿,郑轩便去将煮红薯的锅给洗了。那锅也不脏,很快就洗完了。

等郑轩洗完后,孟清便将吊在顶上的袋子拿了下来。郑轩悄悄的走了过去,想看看是什么东西,结果一打开,郑轩都惊呆了。

第44章种田文之猎户受VS秀才攻

他一直以为,那里面装的是粮食,可没想到,一打开竟是一张虎皮,还有一些兔皮。

其实原主和他的父亲在山上生活了那么多少,猎到的狼,老虎等猎物不计其数。这些皮子也存了很多。不过孟威离家的时候将那些皮子都拿出卖了,只留下这一张虎皮。

这张虎皮是原主从他十三岁那年独自只猎杀的那只老虎身上得的,孟威存着纪念的心思,便将这虎皮留了下来。

孟清也不想动这虎皮的,但现在这家里实在太穷了,说得自私娇气一点,他根本就过不了这么粗糙的日子,每日吃烤rou,他根本就受不了。

再则,他既然继承了这个身子,该履行的责任,他不会含糊,当然,可以行使的权力,他自然也不会客气。

“这张虎皮至少可以卖个八十两,再加上那头狼,可以卖个五十两左右,这些钱也够我们过段时间了”。

郑轩不敢相信,刚刚还一穷二白的家,瞬间就有了一百多两银子。

孟清看了一眼,衣着单薄的郑轩,皱眉道“这天儿实在太冷了,我还受得住,你就不行了。这里还有十几张兔皮,你拿去赶制个背心帽子棉鞋,省得冻到了”。

郑轩摆摆手,“这兔皮也能买个二十几文一张呢,你还是拿去卖钱吧!”

孟清看了他一眼,这种思想可不好,“卖钱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让自己过得好一点,我以前是个糙汉子,一个人倒也没什么,现在多了个你,怎么也不让你跟我一起过这种日子。再说,这些兔皮我还不放在眼里,就是卖钱了,也还是拿来买衣服,难不成,你是不想自己做衣服?”

郑轩连忙摆手,“当然不是”。

孟清满意的点点头,“这不就是了。我们赶快收拾收拾,趁现在还早,我们赶紧动身去镇上。”

孟清一边说,一边卷起皮子,包在一快大布里,然后做成一个大包裹。

“你也别闲着,赶紧想想,家里还需要添置些什么,这样简陋粗糙的日子我是不想再过了。所以,这个重任就交给你了”。

郑轩听了,连忙扫视一下屋子,这个房子实在太简陋了,什么东西都缺。他可得好好合计合计。

孟清住在半山腰上,就算他们两人脚步快,也得花一刻钟的时间才到山脚下。

地上的雪还没化,孟清和郑轩两人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在上面,冻死他们都快没知觉了。

孟清看着自己脚上穿着的那一双破靴子,心疼得不行。原主不怕冷,但是他怕呀。还有郑轩,就算孟清将孟威的衣服给他穿上,还是冻得瑟瑟发抖。

归根究底还是父子两人不怕冷,衣服少,还不怎么厚。

两人刚刚走到山脚下,便有人发现了他们。他们两个人现在可是村里的风云人物,昨天的事,经过这些八卦的娘们儿宣传,现在估计附近村里的人都知道了。

更何况,两人现在的样子,着实引人注目。孟清一个肩膀上背着个大包裹,一个肩膀上扛着头狼,想不引人注目都难。

住在山脚下的李春花首先看到了他,看着那头大狼,骇然道“孟清,这头狼是你早上猎的?”

孟清笑着点点头,“早上运气好,碰到一头与狼群走失的狼。我打算将它拿到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