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文网 - 耽美小说 - 重生之捧星成神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10

分卷阅读110

    不少,到了晚上隔壁那条街上还会摆出各色小玩意出来叫卖,像个夜市一样热闹。

郑燃连着几天没睡好,坐下就叫咖啡。

陆征多管闲事的劝他:“已经快吃晚饭了,这时候喝咖啡很伤胃的,不如叫别的东西喝啊!”

郑燃支着下巴,一脸疲惫看他。

陆征看他那副无动于衷的样子,只好随他去,自己叫了杯果汁抱着喝。

餐厅据说是广州人开的,里面装成港剧里常看到的那副样子,吧台高高的横在门口,角落里吊着早就被淘汰多年的大脑袋的电视机,里面正在放一部老掉牙的港片。

郑燃记性好,看过的电影几年都忘不掉,他侧着脸瞄了一眼画面,指着某个人物的大特写给陆征看,让他猜那是谁。

陆征也不知道是怎么长大的,平时好像连电视都不怎么看,二十多岁的年纪看得最多的反而是动画片,所以当他盯着屏幕看了超过五分钟之后,郑燃好心提示他:“仔细看,这个人现在和你在一个公司。”

陆征脑袋大概真不灵光,放眼漫步云端,能有资历拍这种多少年前的港剧的不用猜,就知道只有张希眷一个人,这么简单的答案他还认真想了想,才老实的摇头:“想不出啊,你说的是谁?”

郑燃被他气得简直要吐出一口黑血来:“就是张希眷大叔啊!”

自从演了大叔那部电影,多少小姑娘追在张希眷身后喊大叔,昵称一样的叫他,搞的连港媒也不好拿‘荣仔’这种旧称写报道,一律改成大叔两个字。

陆征一下恍然大悟,拍拍脑袋:“哦,我见过他在公司里的海报!两米高那个!”

所谓的那副张希眷的海报,其实是由粉丝用拼图的形式做出来送到公司来的。那海报神奇的很,远看是张希眷在电影里的高富帅造型,近看却发现里面竟然有不止一个张希眷。

这种费力的东西想必不容易做,所以说粉丝这种团体有时候比什么都可怕。郑燃记得转交海报的那个后援团团长说,这是用全国各地多少人的心血做的,从电影上映开始到结束,她们整整忙碌了一个月才把成品做出来。

其中的艰辛不用想也知道,郑燃命人把那团长请到办公室去好好聊了聊,顺利拿到几个登陆账号,转手发给了张希眷。

这世上的女孩子的心都是要呵护和疼爱的,张希眷已经过了那种卖脸卖性格的年纪,他现在不趁着电影效果好,做出温柔姿态来,笼络住这群姑娘,以后哭都没地方。

张希眷到底会做人,很多事不用郑燃深说,他自己就一清二楚,所以当天就差人来把那巨幅海报搬到了家里,并拍了张和海报的合影发到微博上说尽了感谢的话。

当时下面多少姑娘回复说要感动哭了,满屏的么么和嘤嘤嘤。

没道理让这种友好互动转瞬即逝,郑燃连夜找人发动话题,所以当晚临睡前刷微博再看,已经赫然有两个热门讨论。

一个是#两米的张希眷#

一个是#做过海报的都进来签到#

两个话题看似都在围着张希眷打转,但是却又很好的突出了粉丝的功劳,可谓是一箭双雕。

这件事后来在网络上轰动一时,郑燃觉得那海报有意思,特意去张希眷家里找人拓印了一份,挂在公司里当电视墙。

海报这个东西平心而论,还是大小适中比较漂亮,尺寸太大难免会在视觉效果上形成一种压迫感,让人看了觉得惊悚。

赵钊那天回来看到吓得在楼梯上差点跳起来,说公司什么时候请了个门神来。

陆征这家伙更离谱,大约是有脸盲症,在公司里来来回回无数趟,盯着那海报都快要看烂了,每次看完还都要摇头,说那海报其实也不是特别像张希眷。

郑燃懒得跟他矫情这种像还是不像的问题,辗转了这么多人的手,千里迢迢送过来,拼的时候手忙脚乱,有几片顺序错位也很正常。

偶像只要收获来自粉丝的心意就好了,又不需要真的有人弄个自己的克隆体过来。

电视机里的张希眷大约只有二十出头,那样差的画质都能看出他发亮的皮肤,牛奶一样的,陆征看得啧啧称奇,引得郑燃拍他一下,笑道:“不要拿那副表情出来,大叔也是年轻过的好不好?”

陆征这人看着是个自闭儿,熟了才知道他十分闷sao,听郑燃有心情调侃,也不由笑道:“他还是年轻的时候更好看。”

这是当然,谁不是在青春年华里最光彩夺目呢?

造型师和化妆师也不知要怎么决出个高下来,郑燃喝光咖啡,再要续杯,一看手表,已经是傍晚六点多了,当下决定,索性就在餐厅吃晚饭好了。

陆征瘦猴一样,却不挑食,给什么吃什么,点起菜来飞快。

郑燃看着他要了个套餐,有米饭有菜还附赠个汤,便也跟着要了一份。

两个人漫不经心的一边吃饭一边看电视里年轻了十几岁的张希眷,不知不觉就磨蹭到晚上八点多。

六月份的天气,推开门出去,晚风都是温的。

陆征拖拖拉拉不知道在包里翻什么,郑燃站在路边上等他,最后看他找出个播放器,又抽出耳机来晃了晃,笑眯眯的:“我新做的小样,你听听怎么样?”

郑燃刚要凑过去,就见他伸长手臂塞了一只耳机过来,接着把另外一只塞进自己的耳朵,音乐打开,里面响起泉水一样的叮咚声,然后是陆征在唱。

两个人一人一个耳朵,过马路的时候,郑燃被耳机线扯了一下,忍不住就往前拉了陆征一把。

那一瞬两个人的身体紧紧贴住,郑燃的嘴唇匆匆滑过陆征的耳朵,本应该是一闪即逝的一幕,却被人用相机巧妙的定格下来,并在第二天属以夸张的大标题。

‘霍云铎旧爱为报复,与陌生男人当街拥吻’

作者有话要说:想新文想的要死

基友推荐俺写种田或穿书修仙

俺自己想写高干重生攻视角文

左右为难中啊

基友一直说俺走上了主角装B的康庄大道一去不返

让俺接地气写现实主义

俺是觉得大少二少这种形象的人写多少都不腻

相反写家长里短就各种苦手

再加上俺又不是一个兴趣广泛玩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