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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有什么事吗?”裴以尧没回话,只是一直看着陈听。陈听被他看得有些别扭,因为他完全读不懂裴以尧这算是什么眼神,而就在他想要再次开口时,裴以尧忽然抬手,摸了摸陈听的卷毛小脑袋。“走了。”酷哥摸完就走,完全不给人一点反应的时间。陈听愣在原地,下意识地摸了摸刚才被他碰过的地方,一头雾水。杨树林走过来,好奇地看着他:“你俩说啥呢?看你这一脸懵逼的。”陈听顿了几秒,转头看向杨树林,真诚地问:“杨树林,你会想要摸我头吗?”“摸你头?”杨树林也跟着一头雾水,但他仔细看看路灯下那一头可爱的小卷毛,竟也觉得手痒,于是大大方方地上前摸了一把,还点评道——“手感很好啊,嗳你这头发别看卷,但很顺很柔啊,都可以去拍洗发水广告了。”陈听:“是吗?”杨树林大点其头:“是啊,我骗你干嘛?”“哦。”“是吧。”“你上次还说我可以去拍润唇膏广告。”“那不是那帮女生说你这是什么……什么樱花唇吗?樱花……其实代言果冻也可以的。”“……”陈听不想跟他搭话了,不过被他这么一打岔,裴以尧带给他的那点异样感便又随风而逝了。睡一觉,第二天起来,又是崭新的一天。什么捏脸,什么摸头,听哥无所谓的啦。第16章粉红听听周五,裴以尧又到宿舍楼在等陈听。彼时正好是放学的时候,来来往往的人大多对这位新晋校草投以好奇的目光,偶有几个熟知八卦的就会跟同伴科普裴以尧和陈听的关系。当然,男生中间还是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所谓的校草并不感冒的,毕竟裴以尧再帅,不搞基又有什么用。裴以尧对于周围的一切充耳未闻,陈听也没让他久等,大约十分钟后,陈听就又背着个帆布包从宿舍跑出来了。跟万事从简的裴以尧不同,陈听出门还是习惯背包的,包里有充电器、纸巾等一应必备物品,有时还会放把雨伞。当然,从不离身的还要属那个红色的大闸蟹挂件,陈听对大闸蟹绝对是真爱。“走吧。”陈听今天特地穿了一件宝蓝色的连帽衫,这件衣服可是他今年新买的。杨树林老妈子说,穿得亮眼一点才讨阿姨辈的喜欢,非撺掇着他换衣服。陈听无可无不可,就换上了。可结果是,他穿着这件衣服再背上背包,跟周围的大学生一比,真的很像一个乳臭未干的初中生。陈听默默地放下了抓着背包带的手,这个动作也很初中生了。他又悄悄打量身旁的裴以尧,看看酷哥都是怎么走的。裴以尧穿着风衣,露着手腕,双手插在裤兜里,步履生风。陈听试了一下,低头看见运动裤裤兜上的两个小草莓图案,又放弃了。草莓是他妈帮他缝的,因为裤子口袋上被钢丝扎破了一个小洞,丢了怪可惜的,于是他妈就给他缝了个草莓。为了对称,于是她在另一侧也缝了一个。陈听是不能反抗的,除非他想拥有一件兔耳卫衣,或者一个小花包。今天两人不用坐地铁,也不用打车,因为阮心正好去市里办事,所以会顺道过来接人。两人走出校门的时候,阮心已经到了,踩着恨天高戴着大墨镜,披着件红色小西装外套靠在她银灰色的车上,时髦又拉风。特别是当墨镜遮住她半张脸时,很难让人分辨出她真实的年龄。陈听听到周围不少人在议论她时,都在说“这个jiejie”、“那个jiejie”,间或还有人酸溜溜的猜测她到底在等谁,是不是在等男朋友。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富婆还要包养小白脸。裴以尧好像习惯了,脸色变都没变。正主不在意,那陈听也就不在意,跟着他一路走到阮心面前,然后猝不及防地被阮心摸了把头。“来,听听快上车。”阮心亲自给陈听开车门,至于儿子,看都不带看一眼的。等到陈听坐好,她才迆迆然回头,面带微笑看着裴以尧。裴以尧:“……妈。”“嗳,乖儿子。”阮心应了一声,藏在墨镜下的眼睛扫过四周惊讶错愕的八卦路人,嘴角的笑意不增一分,也不减一分,而后在“哒哒”脚步声中,她坐上驾驶座,关门、开车,一应动作既优雅又透着股帅气。直至车子绝尘而去,陈听终于明白裴以尧的酷是从谁身上继承来的了,反正不会是那个老是在群里发美食图的裴叔叔。阮心没有带两人回家,而是驶入了最繁华的市中心,带他们吃饭、逛街、买衣服。裴以尧的衣服一贯都是阮心买的,但裴以尧最不耐烦逛街这种事,今天正好陈听也在,所以阮心就直接把俩人拉来了。“正好要换季了,该买的还是得买。男孩子多打扮打扮是好事,穿着得体是礼貌,听听你说是不是啊?”“是。”陈听看了眼板着脸的酷哥,明智地选择抱大腿。阮心就喜欢陈听这乖巧劲儿,虽不是热情的人,但相处起来就两个字——舒服。于是三人逛着逛着,就变成了阮心跟陈听走前头,裴以尧在后面拎东西。这些东西里,有一些还是买给陈听的。开始逛街时,陈听就猜到阮心肯定要给他买东西,所以悄悄给他妈发信息询问。他妈对此很豁达,说阮心不是外人,只要不是送特别贵重的东西,收下也无妨。阮心也很有分寸,给陈听挑了身衣服再配双鞋,别的就没有了。裴以尧倒是添了很多东西,且毫无发言权。阮心根本不问他喜不喜欢,因为裴以尧对于穿什么、用什么,一贯是无所谓的态度。哪怕你给他一顶杀马特假发,他也至多冷着脸扔进垃圾桶。只是在给陈听买衣服时,阮心纠结于买蓝色好还是买粉色好,正举棋不定时,裴以尧忽然开口道:“粉色。”阮心诧异地看着他——你吃药了?裴以尧不动声色,仿佛刚刚说话的并不是他。陈听也有些诧异,没想到裴以尧这样的酷哥竟然喜欢粉色,但他还是要努力争取一下:“我觉得蓝色挺好看的。”阮心回过神来,又把两件毛衣往陈听身上挨个比了比,说:“好像是粉色好看一点,买粉色吧听听?”陈听艰难地点了点头。他不是不喜欢粉色,而是粉色使人粉嫩。他陈听,最不缺的就是这两个字了。买完陈听的,阮心又去挑裴以尧的毛衣,于是等阮心再次询问陈听的意见时,陈听看着一件纯色毛衣和一件印有绿色像素风小恐龙的可爱风毛衣,果断选择了后者。来啊,互相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