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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他知道周慕喜欢在他“犯错”了之后让他饿饭。这样的家长真是太不人道了!谭莳警惕的眼神让周慕失笑,幼稚的小孩。周慕的笑容看起来就是有弧度但是没温度,仔细的剖析的话,就会明白,这大概是缺少感情的缘故。不过,倒是好看得赏心悦目。谭莳想,周慕如果没有出众的相貌和财富,只是一个普通人的话,这样的性格会很受排斥的吧。阳光的人才是发光体,连内向的人往往都被排斥在主流外,何况是这种仿佛没有感情的人。不过这个逻辑似乎也不能这么来,若是周慕身上没有故事,他只是一个普通人,又怎么会有这样的脾性呢?很多想法只是在脑海里匆匆而过,这些东西没有人会去深究,谭莳此时想得很多的是,那只吸血鬼到底怎么死的,他还会再碰到这种吸血鬼吗?要是再来一个,他是否还能这么幸运的全身而退……而他现在又该怎么做呢?这种事情,他似乎谁也不能说。如果谭莳真的是一个十岁的孩子,大概会吓得瑟瑟发抖,疑神疑鬼做噩梦的吧。周慕伸出手,不顾谭莳的排斥,在谭莳柔软的发顶上揉了揉,或许是觉得手感不错,又多揉了一下,今天的他看起来心情很不错,只是他说出的话却让谭莳目瞪口呆:“既然不饿,就直接起床去上课吧。”周而复始,准时规律的太阳照常升起,新的一天又开始了。谭莳才反应过来,现在这个时间点是清晨。他的肚子其实已经可以唱起空城计了,但是他那可恶的父亲大人冷酷无情的说出了不让他吃饭的话。谭莳的眼中蒙上愤怒的光芒,瞪视着看起来风轻云淡,不以为意的周慕,然后整个人从被窝中钻了出来,跳到了周慕的身上。周慕没想让小孩儿掉地上摔跤,到底还是伸出手抱住了顽皮跳脱的小家伙:“想摔死吗嗯?”“不。”谭莳眼神认真而专注的看着周慕,道:“我想咬死你!”谭莳逮着一块娇嫩的地方就咬了上去。第270章吸血鬼(五)那天的事情就像是一场梦,梦醒后了无踪影,谭莳再也没有见过吸血鬼。有时候他也疑惑,那天的事情,那种吸血鬼,是真的存在的吗?小学的生活是规律而平淡的,小孩子们固然爱玩,但是学习还是最重要的主旋律。周艾开始跳级,在四年级结束的时候,直接跳到了六年级。上完六年级再次跳级到了初二,是公认的学霸少年,全校瞩目。在周艾的光芒下,谭莳从五年级跳级到初一的时候并未受到太多的瞩目。直到谭莳从初一直接跳到了初三。谭莳从初一直接跳到初三,是周艾也没有想到的事情。在所有人的眼中,包括周艾的眼中,谭莳并不是一个很优秀的人,在别的地方没有什么出彩的天赋,在成绩上虽然在四年级开始就有所改善,但是也并不多出彩,而如今,他却以‘低调’的色彩,走到了和他一样的水平线。周艾和谭莳一起去报名,天气格外的炎热,但是两人的穿着看起来却依旧是一丝不苟的齐整,长裤将两人修长笔直的腿型勾勒得撩人,挽起了袖口的衬衫上连一块汗渍都没有,肤色白皙,看起来清爽十足,让周围走过的家长和学生都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周艾再三的看谭莳,几次欲言又止。谭莳并不是一无所觉,但是并没有主动询问的意思,周艾终于忍不住将心中想说的话问出了口。由于怕谭莳误会,他说的委婉,语气柔和:“小唯,你真的想好了吗?初二较之初三是增加了新课程的,而且初三作为毕业班,压力会很大。”周艾有些怕谭莳是为了追赶他而这么做的,他自认比谭莳付出的更多,所以对于跳级并不畏惧,可是谭莳一直以来都不是那种天才学霸那样的人,也不见他多醉心学习,就像是突然的,就开始爆发了出来,让人觉得十分的不稳定,以及担忧。谭莳染了一头玫瑰金的发色,整个人看起来格外的粉嫩少年气,只是一双上挑的凤眼黑黝黝的,身上散发出一种桀骜的气息,看起来并不是那么好接近。他这模样在初中校园中十分惹眼,一看就像是那种会被老师提溜出来当反面教材的家伙。“嗯。”谭莳瞥了一眼比自己高了半截的周艾,伸手从对方的手中拿过自己的行李箱:“我没问题。”周艾也不知道谭莳说的是拿行李没问题还是说学习没问题,心中的担忧并没有表露出来。多年来的培养让他朝着周慕那个方向成长,年纪不大的脸上也早已经蜕变成了喜怒不形于色的模样。报完名,被分到一个宿舍的兄弟俩一起去了新宿舍,这个学校是寄宿制封闭型学校,周末可以回家,也可以不回,平时晚上都住在学校。宿舍是六人间,空间不大不小,整洁大方,还有书桌。九年级重新分班,周艾幸运的和一个好友分到了同一个宿舍里,他看到两人到了之后,和周艾拥抱了一下,然后对谭莳笑道:“你就是小唯吧?周艾经常把你挂在嘴边。我叫程昱,你也可以叫我哥。”“周唯。”谭莳礼貌的伸手,程昱笑了一下也伸出了手,两人的手一触即离。程昱在打量谭莳的时候,眼中掠过了一丝惊艳。谭莳的美丽带着几分缥缈的,不真实的感觉,极具有东方古典美的脸蛋就像是画里头的美少年,一个精致的小少年,而他虽然染了一头夸张的粉色,却丝毫不折损他的清澈如清泉的气质。谭莳和周艾只有一两分的相似而已,周艾的俊美是让人仰慕的,而谭莳这样的,却是用来惊艳时光的。谭莳和周艾的交流都不多,对彼此的朋友更是陌生的很,他和程昱是第一次见面。程昱只从长相上来看帅气不平庸,会打扮,气质出众,经常笑得让人如沐春风,让人很容易对他生出好感。偏谭莳十分无感,握完手就再不与程昱交流。三个人刚把东西收拾好,剩下的三个人不一会儿就一道来了,几人似乎都认识,收拾好东西就到了饭点,约着一起去吃顿饭。今天这个时候校门并没有关门,但是离学校近的地方并没有什么好吃的饭店,倒是有一家做夜宵的大排档里的东西很不错,最后都决定去了大排档里。吃东西的时候大约是最容易抛弃形象气质的地方,尤其是在这种充斥着热气和食物味道的大排档,其他人不少都脱了上衣,汗流浃背,谭莳这一桌却统一的选择了维持了形象,最多就是解开了扣子撸起了袖子。为了降热气,桌上多了几瓶冰啤酒,虽然都是没有满十八岁的少年,在这种地方却没有人会制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