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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火光一眼看到上面用黑色中性笔写着的日期:夏历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三。 竟然是五个多月前?他不由自主顺着看了下去。 “星期五。 我要死了。 今天是周五,以前每到这一天,都会无比兴奋,因为马上就有两天休息了,不用再看到那些讨厌的小崽子。然而从末日天黑到现在只过了十天,而我却像是熬了一个月,一年,甚至更久。再回想以前的事,就好像是发生在上辈子一样……伤口好痒……我是不是就要变成那种怪物…… 如果再来一次,我一定不会把阿丹那个死女人带回来。去他妈的初恋!!!去他妈的镇长儿媳!!! 我把她杀了,砍成了一块一块扔给镇子里面那些怪物吃,但是还是晚了。我跟她睡过了,她的指甲还划伤了我的背,我看不到,她以为我不知道。她以为我不知道……她以为我是傻子,妈的,她腿上那么一大道又青又黑却不流血的伤疤,老子是瞎子才看不见,cao! 伤口好像发麻了,不,不止伤口,整个背好像都在麻……好饿……我不想死…… 如果我变成那种怪物跑下山的话,一定会被人杀死……我不想死……也许我能像那些人一样觉醒异能,我要把自己绑起来,对,绑起来……绳子……就用那根尼龙绳…… 我快坚持不住了,好饿……满脑子都是砍死阿丹的画面,那些血和rou块看上去好美味,如果没扔下山就好了,便宜了那些家伙……不,我不是想说这个,我想说的是……是什么……对了,如果有人看到这篇日记,麻烦看在我提供了这么多食物的份上,不要杀我……我不想死” 文字嘎然而止,没有句号,只有几滴黑色的液体模糊了字迹,看不出是眼泪,还是别的东西。张易呼出一口气,看向正在洞里四处察看的南劭,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把点着火的木棍插在旁边的石隙间的。 “这里应该没其他人来过。”除了这个倒霉的洞主。 听到他的声音,南劭抬头看过来,指了指锅:“这里面还有半锅坏掉的饭。刀上有血迹……地上也有,但菜板上是干净的。” 看来日记里记录的一切都是真的。张易冲他扬了扬手中的日记,南劭愣了下,走过去,接过来迅速扫了一眼,又翻了前面的内容,才还给张易,然后走到坐在地上的那个丧尸面前,避开它的爪子,举起鹤嘴镐两下就将其解决了。 “当他变成丧尸的那一刻,他就已经不是这些东西的主人了。”从丧尸脑中挖出尸晶,南劭抬起头时,发现张易正看着他,也许是背着火光的原因,眼神显得有些幽暗,鬼使神差地,他忍不住解释了一句,似乎并不想让对方认为自己是个忘恩负义的人。“如果不是对那个女人不怀好意,他也不会死。何况,他在杀自己父母变成的丧尸时,也没见手软。”见张易仍然没说话,他心中突然忐忑起来,又干巴巴地说:“将它留在这里,始终不安全,也容易让其他人发现。” “嗯。要把它弄到外面去。”张易终于应声了,南劭顿时松了口气,再回想刚才的情景,都不知道自己在紧张什么。 张易当然不会为杀死一个丧尸而怪责南劭,他只是在思考怎么处理山洞里这些物资的问题,所以回应慢了些。 原来这个丧尸末世前是个小学语文老师,就住在他们现在所住的那栋楼,不过是在顶层。家里养狗,在某次找狗的时候,发现了这个山洞。他性格孤僻,平时除了上班外,就喜欢蹲在家里上网,对末世灾难外星文明一类的东西尤为感兴趣,无数次地幻想如果末世发生,自己会怎么王八之气大开,一扫眼前庸碌无为的处境,收小弟建后宫一统天下,而被他视为第一个要收进后宫的就是踹掉他嫁给镇长公子导致他一蹶不振的初恋情人阿丹。于是当因为天灾人祸频发,而使得末世论甚嚣尘上的时候,他便开始了收集物资并寻找空间的举动,甚至悄悄动了父母留着养老以及给他娶媳妇的钱。他做得隐秘,连他的家人都不知道。 不得不说,他的运气还算不错,因为当他花光自己和父母的积蓄准备好一切的时候,末世真的来了。但同时,他的运气又不是那么好,至少不像末世文里的主角那么好,因为在他淘来的那些玉石中,没有一颗能够认主,给他提供装载物资以及可修炼变强的空间。 七十二小时黑暗之后,他的父母成了第一批变成丧尸的人,他毫不手软地在两老还残存着一丝理智不愿意伤害他的时候将他们杀了,然后收拾好用得着的东西,悄悄躲进了后山早就准备好的洞中,连他已经结婚就住在附近的哥姐都没想过关照一下。在他看来,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且必须足够的冷血,如果去找哥姐,就要连他们那边牵根带蒂的亲戚一起养,他现在还太弱小,物资也不够多,所以还不能够接受这么多无用的人。他告诉自己,等变强大了再去找他们,适当地照顾一下,也是可以的。 可惜想像丰满,现实却太过骨感。一个在末世前就极其懦弱无能的人,怎么可能因为末世到来,手上有一些粮,就能够变得强大起来?当他看到镇上那种到处游荡着丧尸,与人间地狱无异的场景时,很果断地退缩了。他认为这是,审时度势。 整日无事,他开始还会拿着弄到的唐刀在外面的大洞练习劈砍,然后跑跳做虎卧撑锻炼体力臂力。然而对于一个末世前常日懒得动弹的人,这种训练绝对枯燥而辛苦,于是过了两天之后,他开始为自己找借口,慢慢就停下了训练。没有电脑,不用训练,于是看书和写日记就成了他打发时间的东西。他甚至为此洋洋自得过,认为自己有先见之明,什么都准备了,就是住在山洞里一两年都没问题。 笔记本上只记了末世发生后十日的事,以及部分对过去的回忆,最初几天字里行间还充满了蓬勃的生机和雄心壮志,而越到后来,越变得沮丧颓废,或许是他已经开始意识到自己所确立的目标有所问题吧。于是在第十天的时候,他拿着唐刀决定下山看看,没想到就遇到了逃到山上避难的初恋情人阿丹。之后的情况日记中都有记载,虽然不够详细,但也足以让人一窥概貌。 对于这个人,张易确实没办法同情得起来,哪怕他们即将因为他的行为受益。 “你看这刀。”从日记中得知有一把唐刀,南劭干掉丧尸之后,便开始在洞里寻找,结果在被褥下面找到了,只是一眼看上去锈迹斑斑,让他有些怀疑。 张易接过来,试了试,发现抽刀有些滞涩,可以看出并不是原配刀鞘。然而当露出些许刀身的时候,火光下如同雪华的光芒让两人立即知道这把刀并非凡品。 镗的一声,张易将刀全抽了出来,然后手腕一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