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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我的卡给你。” 陆晓风觉得他在炫富,直说不稀罕。 等到两人发现车上挂着的护身符不翼而飞,程炎才真正开始着急起来。里面是高僧开过光的真东西,相当于挡灾的替身。对陆晓风来说是个不祥之兆。 余秘书去警察局调了路段监控,偷东西的人确实是个年轻混混,被拍下作案后骑着自行车到了附近的工地。她去工地走访,查到了小偷的身份。 她跟程炎汇报这件事,说:“不太好办了。” 偷东西的小混混是那户祖传rou夹馍店的儿子。 美食城的档口招商,已经有人主动上门表示想要入驻,附近收入最可观最稳定的几家小吃却不为所动。这里的商户很多家里都是拆迁户,人家根本就不差钱。其中最有威望的rou夹馍,一位大姐带着全家做,很多人早上上班都会去买一个。美食城遂把这里视为突破口,要是把她们家先说通了,其他店家也容易做通工作。 为了彰显诚意,程炎作为老板亲自登门拜访。对方不同意,程炎学习古人三顾茅庐,这才顾了两天,大姐的儿子就偷上门了。 如果这个案子让警察来处理的话,儿子蹲进去,大姐家肯定得闹得鸡飞狗跳,加盟的事更加谈不下来。 奈何程炎的天平是无条件倒向陆晓风那头的。敢偷陆晓风的东西,必须乖乖吐出来,还要接受应得的惩罚,不管你是谁。 更何况当初求符的时候,花了多少钱在于其次,程炎给那位开光大师磕了头,是用诚心求来的。 程炎把从警察局带回来的护身符重新还给陆晓风,叫他这次可得收好。 他问过那孩子为什么偷这个不起眼的东西,答曰叮叮当当的太吵闹,听着嫌烦便扯下来扔进包里。 从外观上看,那是一串淡雅的紫色风铃,上面刻着“祝君平安”。陆晓风不知道里面真的藏了一个庙里的护身符。程炎说那是护身符,陆晓风以为是指上面的刻字。 顺便程炎还给了陆晓风一张银行卡。 陆晓风猜测着:“一万?” 程炎呵了一声。 “五万?” 程炎问:“在你眼里,我很穷吗?” 陆晓风老实说:“我车里丢的钱加起来不到一千块。” 程炎说:“你可以换一辆新车。” 陆晓风陷入了两难,把卡还给程炎,会让他没面子。可又不想被程炎当成贪财的人。 程炎仿佛看穿他的心思,让陆晓风先帮忙把卡收着。说不定哪天自己破产了,就指着这笔钱东山再起。 “密码是666121。”程炎说。 666是陆晓风送给程炎的那条鱼“陆六六”,121是陆晓风的生日,12月1日。 陆晓风一共送给程炎两条鱼,都是锦鲤中上等的“鸿运当头”。陆晓风误以为它们病死了,其实至今仍活得好好的,程炎当初辞职后,把它们送到老秦那儿寄养着。 如今程炎回来了,要求归还那两条鱼。 老秦养出了感情不愿意给,程炎就上他们家,让他有本事开门。 “我的儿啊!爸爸舍不得你们!”老秦恋恋不舍地跟程炎争抢手里的小鱼缸。 程炎说:“放手。” 程炎是个很会算计的人,先亲手把偷东西的小毛贼送进拘留所,又为了争取到他们家的rou夹馍店,假装不计前嫌地帮忙把人捞出来。 他mama很明事理,自己儿子什么德行再清楚不过。这回是运气好,偷到不计较的事主。她叹着气说真不知道该怎么管教这个儿子。 程炎让她多跟孩子谈谈,做生意是很重要,陪伴孩子也需要耐心和时间。他跟孩子说过话,能看得出本性并不坏。 这天程炎美滋滋地和陆晓风一起逛商场。他们按照计划先去看家居。程炎为了能多和陆晓风逛一会,明明家里有的,什么床啊,懒人沙发啊,根本不需要买的东西,也非要一起去看。 只要陆晓风说句“这个不错”,他就买下,让人送货上门到家里。 两人又去买了几身衣服,因为陆晓风说程炎穿衣服总是很帅,绅士风度十足,既不过于保守也不浮夸张扬,希望他能给自己指导指导。 指导出来的效果自然奇好,价格也是奇高。程炎非要送陆晓风这身昂贵的衣服,等他回更衣室后,又串通导购把试过的都包了起来。 最后程炎又去买了两条钻石项链,陆晓风一开始没敢插嘴问是给谁买的。程炎付了钱才说,想起他的继母提过想要一条。 另一条是程炎送给陆晓风mama的。 陆晓风连忙说他mama不会收这么贵重的东西。 程炎叹了口气,像只做错事的小狗,可怜巴巴垂个脑袋,看上去不太高兴。陆晓风对他偶尔的卖萌没什么抵抗力,一时找不到拒绝的理由,只好都听程炎的。 程炎问陆晓风,他父母是怎么走到一起的。 “是我外公安排的,外公说我爸是手艺人,能养活人,嫁了准没错。”陆晓风三言两语就描绘出上一辈浪漫又朴实的爱情故事。 听得程炎很向往地笑着,看向陆晓风的眼神里,似有星星在闪烁。 第28章 狗粮 陆晓风工作忙,没有时间约会,程炎想方设法制造见面的机会。一大早提着热腾腾的早餐,站在陆晓风家楼下。 由程炎开车,陆晓风可以节省时间,在车上吃早餐。两层精美的木质饭盒垒在一起,陆晓风取出上面的,放在膝盖上打开。盒子很深,容量大,里面装满了各式各样的点心,漂亮得叫不出来名字。 陆晓风了解程炎,这些堪比大酒店自助早餐的东西,不是买来的,是亲手做的。 捧着饭盒的陆晓风看向身边,那人一边开车,一边哼着不成段的小曲,嘴角始终上翘着。他在脑子里还原程炎在生鲜市场买菜的场景,推着购物车,也是这么悠哉地唱歌。 大口大口把它们吃完,陆晓风直称赞好吃。程炎只是笑笑,提醒他还有早上熬的排骨粥,趁热尝尝。 把陆晓风送到岗位上,程炎差不多也要去饭店忙碌。 “那,我下车了。”陆晓风说。 “嗯。” 刚才送陆晓风过来的路上,程炎特意兜了几个圈子。两人在车里共度的这二十五分钟,其中开心的滋味,足以支撑程炎度过这漫长的一天。 排骨粥是现熬的,最少需要一个小时。程炎出门之前还要洗个澡收拾自己,加上到陆晓风家的车程,稍微计算,他至少要在凌晨四点起床,时间上才来得及。 陆晓风本来已经打开车门走出去,只要想到程炎花费多少时间去准备这顿早餐,最终折回来,喊道:“程炎。” 程炎从车里探出头来。 “回去补个觉,你眼睛下面都是黑眼圈。”陆晓风站在车窗边,手伸过去在程炎脸蛋两边捏了把。 当陆晓风再一次转身离开的时候,程炎下车追上。趁着路边没人留意,从背后搂了下陆晓风。 程炎掐着陆晓风午饭的点,尽量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给他打电